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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商业推销行为 确保社会服务公益性发展方向的通知

0 2013-05-16

深社协服〔2013〕36号

关于警惕商业推销行为确保社会服务公益性发展方向的通知

 

各社工服务机构、各位社工:

        近日协会收到社工服务机构的意见反映,意见反映称:最近有不明身份来源人员冒充某医科大学实习生来到社工服务机构,以开展公益义诊的名义与机构协商在社区开展义诊活动,在义诊开展的同时,向老人推荐理疗仪器并登记老人的个人信息。该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制止,并立即解除其参与探访等一切社区服务中心组织的活动。另,广州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也有类似情况出现。

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保障社工服务机构合法使用实习生,确保社区服务中心社会服务的顺利开展,保护社工人身安全,防止不法人员侵害服务对象权益。协会特发出本通知,提醒各社工服务机构和各位社工注意如下事项:

一、 实习生的管理

(一)请按照正规的实习生接收渠道与学校洽谈实习生接收事宜。条件成熟的,可与学校达成实习生合作协议或建立学校实习基地;

(二)社工服务机构在接收个人自行前往机构实习的实习生时,务必核实实习生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各社工服务机构应当制定实习生管理制度,规范实习生管理。

二、社会资源的整合

(一)理性对待社会资源,加强对资源提供方主体资质的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二)在运营项目时,要确保项目的公益性,杜绝营利性质的商业推销、商业广告植入、不法传销等行为;

(三)严格按照社工专业服务的相关要求开展探访、个案、小组、组织社区活动,防止有损服务对象权益的情况发生;

(四)社工遇到类似问题时,首先要确保自身和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同时要遵照服务中心和机构的规章制度及时向机构和协会报告,必要时可寻求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帮助。

    协会向反映意见的社工服务机构致谢,同时提倡行业信息共享,齐心协力抵制不良行为,共同推动社会服务健康发展。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人:协会社工服务部  25896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