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工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第十三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关于“探索建立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的重要部署,《民政部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2〕355号)、《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民函〔2012〕340号)对开展志愿服务记录的具体安排。深圳做为民政部在全国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的首批试点城市,现协会根据民政部相关指导要求,受深圳市民政局委托,面向各社区服务中心运营单位征集50家社区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参与深圳市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化管理项目,以方便社区服务中心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社工+义工”双工联动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采取自愿申报原则。每家运营社区服务中心的社工机构必须申报至少1家以上投入运营的社区服务中心参与项目试点工作。
二、申报程序
1.各社区服务中心运营单位请在7月21日12时前填写《深圳市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化管理项目试点社区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办公室工作邮箱:657115693@qq.com。
2.市民政局及协会将根据统筹实施要求的各项软硬件条件,进行综合评审,遴选出50个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务中心作为试点社区并予以公布。
三.其他
协会将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发布后续通知,开展人员培训、项目实施跟进等工作。
对于参加首批试点社区服务中心,如下一步出台社区志愿服务相关政策,将优先给予支持。
附件:《深圳市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化管理项目试点社区申报表》
序号机构名称服务中心名称所在社区所在社区居委会全称所在居委会详细地址所在社区是否有志愿者队伍社区志愿者人数是否已使用“深圳职员服务信息平台”是否曾于2013年11月申报过试点社区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