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社会服务机构、督导助理:
为了帮助我市社工督导人才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的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经验,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和能力,根据我市社工督导赴外地和深圳封闭式培训学习计划,我院拟于2016年采用协同式学习小组和O2O(线上+线下)学习模式,以“港澳先进行”和“珠三角卓越行”两个主题,分期分批组织安排社工督导助理赴香港、澳门、广州、珠海、江门、中山等地学习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优先对象:经市社工协会确认的我市社工督导助理(以社工协会公布为准)。
2、其他对象:我市初级督导、机构自行培养的社工督导人才、中心主任及一线社工;社会组织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总体安排
1、培训日期:2016年7-12月,分期分批进行
2、培训学时:共48个学时
3、学习形式:线上学习、行前培训、小组研讨、参访交流、实务观摩、朋辈分享、学习心得、总结研讨等。
4、培训内容:本次学习团以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学习为重点,参访当地较成熟的社会服务机构与社会组织,与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社工督导互动交流学习。主要学习内容包括各地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社工督导的职能与定位、特色社会服务项目的策划与设计等。
5、课程排期:
主题
期数
行前培训与团队建设(深圳)
赴外地培训
总结
研讨
珠三角卓越行
A1期
7月5日
7月13-15日
(江门、中山)
时间、地点待定
A2期
7月12日
7月20-22日
(广州、佛山)
港澳先进行
B1期
7月19日
7月27-29日
(珠海、澳门)
B2期
7月26日
8月1日-3日
(香港)
B3期
8月4日
8月10-12日
(珠海、澳门)
B4期
8月23日
8月30日-9月1日
(香港)
B5期
9月20日
9月26日-28日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