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维权”大多数的人们想到的往往是劳务工、妇女儿童等群体,因而作为弱势群体的老年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件却时有发生,但是他们往往认为‘家丑不可外扬’选择了‘忍’字,或者他们不知如何运用法律,忍气吞声地承受着一切。得不到较好的照应和赡养。
为了提升老年人的维权意识,让老年人学会利用法律的盾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2014年7月17日上午9时,龙华新区老年人协会在观澜街道办事处樟坑径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讲座,近70名老年人参加,法律顾问赵律师讲授了有关老人赡养、财产保护、居住、婚姻自由、继承权等六大项权益保护的内容,通过讲座,引起了大多数老年人认识到学习老年人的维权知识是可以让法律来保障自己养老等,更有部分老年人在讲座之后向赵律师咨询了有关财产分配和家庭暴力的问题。
一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讲座显然难以满足老人们“维权”的需求,但中心希望通过讲座能提高老人们对自身权益维护的重视。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或其代理人有全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樟坑径社区服务中心 曾嘉玲供稿